2016.4.14 8:44:16
有些台灣人,特別是政客媒體,一扯到兩岸關係就起乩,沒想到實際上是護短,或即使想到也不管那麼多。
詐騙集團禍害台灣之深,難道忘了嗎?有位前幾年過世的老師,被騙走百餘萬退休金;當他自嘲教授IQ沒有騙子高的時候,應該也很痛心吧!
所謂「無罪」,原本被控罪名如下(不包括詐欺):
- 無照經營電信業
- 無照使用電信設備
- 組織犯罪
2016.4.14 10:17:41
是啊!有時候我會想,「在台灣判死刑」和「送大陸去關」,到底那個比較有鎮懾力。
2016.4.14 10:28:04
肯亞的部份無罪,但中國那部份才剛開始,所以未必無罪。
2016.4.14 10:55:06
沒錯。其實肯亞判無罪的理由,前兩天外國媒體已經有報導,台灣則到今天才有這篇提到。若說理盲濫情,台灣媒體真正是禍首。
2016.4.14 13:20:13
看兩個部會的不同反應,或許可以說明。
外交部的職責是保護僑民,不論犯罪與否;沒搶到人算是輸了一仗,氣急敗壞也是正常。
法務部的職責是打擊犯罪,態度明顯保留,提到司法管轄權;我方主張管轄權的底氣不足,主要是犯罪行為、工具和受害人都在境外,拎回來受審,調查、審判的難度都高,罪名不成立的機會大,跟修法倒比較無關。
邱太三今天也說,詐欺罪可以累加,最高到廿年。以前為什麼大都輕判,值得好好研究一下。
肯亞的部份無罪,但中國那部份才剛開始,所以未必無罪。
2016.4.14 10:55:06
沒錯。其實肯亞判無罪的理由,前兩天外國媒體已經有報導,台灣則到今天才有這篇提到。若說理盲濫情,台灣媒體真正是禍首。
2016.4.14 13:20:13
看兩個部會的不同反應,或許可以說明。
外交部的職責是保護僑民,不論犯罪與否;沒搶到人算是輸了一仗,氣急敗壞也是正常。
法務部的職責是打擊犯罪,態度明顯保留,提到司法管轄權;我方主張管轄權的底氣不足,主要是犯罪行為、工具和受害人都在境外,拎回來受審,調查、審判的難度都高,罪名不成立的機會大,跟修法倒比較無關。
邱太三今天也說,詐欺罪可以累加,最高到廿年。以前為什麼大都輕判,值得好好研究一下。
2016.4.16 10:08:48
這些殺人詐欺的仁人志士,是在為廣大台灣民眾尋求宣洩情緒的出口啊!佛心來的。尤其荼毒對岸百姓,更是大快人心。黃大立委不妨在服務處廣設機房,收留這些暫時失業的自由鬥士,只要一半收入上繳國庫就成。古時候「私掠船」不就這樣幹嗎?
2016.4.16 12:08:49
突然發現名嘴立委和這些機房戰士的工作性質蠻接近。同樣嘴巴動個不停,一個上電視亮相,一個藉電話發聲,都靠唬人吃飯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