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具有 二二八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顯示具有 二二八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
2007年12月5日 星期三

《回應》二二八罪延下一代不應該,下一代有權益為上一代辯護

兩位搭檔都是資深法律人,能不能為我解釋,「被告若已死亡,其三親等內血親代為行使被告訴訟法上的權利」(摘自自由時報),指的是權利還是義務?這種天上掉下來的權利可以拒絕嗎?

2007年10月13日 星期六

回應:還原二二八

完整呈現歷史事件並不容易,即使完全不帶偏見,不同思想背景的人根據手邊資料做出的解釋也可能大相逕庭。家祖父曾在日治與國府時期都做過基層公務員,假設以他所見所聞為準,不同陣營人士的說法都有部份真實,不同處有時只是角度有異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