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

回應:人力有價,文字無價


文章的質量高,才有人偷去賣,這大概是唯一值得安慰的地方

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

回應:論支持廢除死刑者,可否控告他人誹謗?


支持廢除死刑和是否原諒加害人,是兩碼子事

我個人支持廢除死刑,雖然可能時機未到,但我可沒打算原諒死刑犯。有道是死罪可免,活罪難逃,他們仍然必須付出代價。

回應:修法修成老不修

 

加州也是以修法應對。

以我對法律條文的粗淺認識,我不認為法官有所誤解;比較起來,法務部更像是不敢面對民意飾詞推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