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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

《回應》王清峰與廢死



老實說,唯一可以慶幸的是,我們生活在21世紀,政治鬥爭血腥化的風險較低。還沒有發生上台的一方,忙著把對手冠以叛國罪名,送上斷頭台。但人民的非理性狂熱,似乎無法完全泯除這種可能性。

死刑真的只是果報,以牙還牙那麼簡單嗎?

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

《回應》重案對決


恕我說句不中聽。人說台灣社會濫情,在死刑問題上動輒提出要以同理心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設想,是一個典型例子。國家法律設立的目的,不是為了照顧特定受害者或懲罰個別罪犯,而是維持社會秩序。當我設身處地以受害者的立場思考,我自覺距離李家同寬恕的境界甚遠,反而如果有能力的話,反應與作為會和劇中的克萊德差不多。冤怨相報、以血還血是人類基因的一部份。由公權力主持公道,本質上並不是追求正義,而是防止受害一方銜恨報復,使社會陷入反覆仇殺的惡性循環,最終動搖國本。

2010年5月5日 星期三

回應:死刑存廢不只是法律問題/死刑應該存在嗎?


同意

我認為死刑應當廢除,純粹是基於理念:政府不應被授予殺人的權力。對死刑犯本身,倒是沒什麼同情,現行法律如何規定,便該如何執行。

2007年4月24日 星期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