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

《回應》中華民國在台灣不是流亡政府,請問那該叫什麼?



不叫什麼。小老百姓我,只會想現實的問題。在下孤陋寡聞,沒聽過那個流亡政府還能收稅的。倘若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,咱們就不用繳稅,那就算流亡政府好了。

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

《回應》王清峰與廢死



老實說,唯一可以慶幸的是,我們生活在21世紀,政治鬥爭血腥化的風險較低。還沒有發生上台的一方,忙著把對手冠以叛國罪名,送上斷頭台。但人民的非理性狂熱,似乎無法完全泯除這種可能性。

死刑真的只是果報,以牙還牙那麼簡單嗎?

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

《回應》重案對決


恕我說句不中聽。人說台灣社會濫情,在死刑問題上動輒提出要以同理心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設想,是一個典型例子。國家法律設立的目的,不是為了照顧特定受害者或懲罰個別罪犯,而是維持社會秩序。當我設身處地以受害者的立場思考,我自覺距離李家同寬恕的境界甚遠,反而如果有能力的話,反應與作為會和劇中的克萊德差不多。冤怨相報、以血還血是人類基因的一部份。由公權力主持公道,本質上並不是追求正義,而是防止受害一方銜恨報復,使社會陷入反覆仇殺的惡性循環,最終動搖國本。

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

《回應》法務部長不簽署是瀆職


有人說法務部長不簽署是瀆職,也有人說那是行政裁量權。前任法務部長施茂林以釋憲等手段拖延,王清峰蕭規曹隨,技術上並無所謂不簽署,實質上更已形成政府政策。日、韓等國並未正式廢除死刑,也是依政策暫緩執行。法律我不是那麼熟,對這方面有何疑問,大可以提起告訴,看法院見解如何。

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

《回應》廢死爭議/誰的人權比較重要?



廢除死刑做為一種理想,需要打開的結還很多。像這種無從教化,沒有自新可能的反社會份子,一旦出獄就會再犯。這類型罪犯若處以終身監禁或入精神病院治療,其中部份會偽裝改過向善,爭取獲得假釋。出獄後一段期間,就有人又要遭殃了。

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

Husbala Vista‧莎喲哪啦

引用文章「奇」文共欣賞
噗友轉貼奇文共賞,試捻戲筆三闕續貂。請先看引文。
俺家的老婆1.0,不知何時自動更新成了老媽3.0,據說還不能重灌(angry)。什麼美食3.0性感內衣7.7,早就被內建防毒軟體砍殺了(cry)

老公1.0還好,升級大改版後,換個名字叫Husbala Vista,暴肥被市場唾棄,差點莎喲哪啦(panic)

2010年5月5日 星期三

回應:死刑存廢不只是法律問題/死刑應該存在嗎?


同意

我認為死刑應當廢除,純粹是基於理念:政府不應被授予殺人的權力。對死刑犯本身,倒是沒什麼同情,現行法律如何規定,便該如何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