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檔溫泉飯店傳偷拍男蹲女湯布簾外拍照挨告
這則新聞看得一頭霧水,直覺當事雙方是否反應過度。由圖片看來,布簾所在是湯屋入口(紅色女湯,藍色男湯),男子蹲在入口外的公共空間,「妨害秘密」不太可能成立,而「禁止拍照」通常指的是布簾內,布簾外這塊區域是否也在禁止之列,已無印象,似屬不宜。
當然對著布簾拍照,確實啟人疑竇,容易造成誤解。但一般進入湯屋,布簾後依次是更衣、沐浴及湯池,就算沒有門戶,也會利用曲折甬道遮蔽視線,通常沒有機會直接看或拍得到內部。因此個人傾向相信男方說法,是準備拍攝家人,何況其家人緊跟著提告女子出來,前後相差不到五秒鐘。
然而若真如此,當下何以解釋不清,以致女子上警局報案,就不容易由報導或監視畫面得知了。因為男方大可以等家人出現再拍照,何苦擺架勢守在門口,除非他想給家人一個surprise,結果嚇錯了人。警方既已受理,就算最後不起訴,少不得要做筆錄,再跟檢察官開個庭,麻煩難謂不小。
女方說法也很奇妙。假設記憶無誤,出布簾前照說應該穿戴整齊,不然接下來通過衝突區域、經電梯到客房,一路上人雖不多,但因「僅穿一件浴袍」而「受到驚嚇」的機會,卻也不少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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