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刑真的只是果報,以牙還牙那麼簡單嗎?
法律與刑罰的發展史,不是這樣一篇短文所能涵蓋的。總希望讀過以後,大家能靜心想想所謂「世界潮流」的意義。多少殘酷的刑罰,已經消失在歷史長河。真要靠死刑嚇阻犯罪,大可以考慮把一些老祖宗的法寶撿回來。怕的是現代人不容易接受而已。
如果是我當法務部長,想法會比較接近黃世銘。廢除死刑是理想,但不是一蹴可幾,我們仍然要在現實中找尋出路。然而我要對王清峰的悲天憫人胸懷致敬。改變風氣是條漫長的路,靠的終究不會是死刑,而是眾人的道德水準。
補充一下。其實你的觀點我大致同意。我不是唱高調的人,認識現實侷限是職業病;只不過我同時也是無可救藥的樂觀派,相信設定高一點的目標,就有實現的可能。說的雖然是自己,但是人類的進步,常常也是一點一滴累積出來的。
關於「與感受無關」那段,是針對某些「不是受害者,就沒有資格說話」的過激言論,並不是說受害者或家屬的感受不必理會。實際上對受害一方的撫恤照顧甚至補償,應該是和死刑存廢至少同等重要的另一課題,可惜討論的人不多。
寫這篇文章的動機之一,是覺得有些人無意間將自身感受代入他人情境,譬如將自己想像中受害者或家屬應有的感受,當做事實來討論。又往往過度推論,以為若是別人做出某種與己不合的主張,就必定無視於自己所見的那一塊。
關於後者,很抱歉,不是針對你,而是回應中關於王清峰不瞭解他人感受那段,是相當常見、而我不以為然的看法。王清峰並不是生來就當部長,在她擔任律師,長期援助雛妓、受暴婦女,捍衛她們人權的那些日子,對社會黑暗、人性醜惡那一面的接觸與認識,我不知道比你或一般大眾如何,但肯定比我要直接深入得多。對受害者及家屬的感受,王清峰真的不瞭解嗎?還是因為她主張廢除死刑,才被人戴上這頂帽子。
為什麼清楚瞭解被害人的感受,仍然要做如此主張,這是大家可以思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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