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7日 星期一

《回應》楊儒門事件


樓下金如意的看法沒錯。不過我覺得,聲援也好,為楊儒門出書也好,不見得是為他背書。他的所作所為,固然不符合文明社會的規範,但迫使他做出這些舉動的原因,卻是我們應該關心的。

楊儒門的恐怖行動並不應該,但他已經付出代價。坦白說,如果不是這麼激烈的行動,生活在富裕圈裡的國人,恐怕根本不會注意到台灣農業及從業人員的困境。我不認為楊儒門是英雄,他只是選擇了一種暴烈的溝通方式。而以成效來看,至少要比他力所能及的其他方式都來得好。講得極端一點,倘若他請得起律師、養得起政客,也就用不著放炸彈了。

楊儒門如果算得上問題,那也只是一個人的問題。他背後的社會問題沒有解決,還會出現更多的楊儒門。


真的認為不值一談就罷了。如果打算加以批判,除了媒體報導之外,還是應該深入瞭解一下事件和此人的背景。

起碼我覺得,你舉的搶超商例子並不很恰當。楊儒門在事件中並沒有為自己謀取利益,只是尋求發聲管道。可以說,如果官府能夠妥善處理,他原本不需要這樣做的。

我不認為他是英雄,甚至不認同他的手段,就像我不認同綠色和平彩虹戰士的手段一樣。但拿他和一般匪類相比,就實在太過浮面和貶抑了。楊的呼聲引領社會正視陰暗處的瘡疤;你也許不需要感謝他,但從這層意義上,其實社會欠他一份情。



抱歉,當我說社會欠楊儒門一份情的時候,其實是我自己覺得欠他一份情。

我家族原在山城務農,但兩三代下來,年輕人完全沒有繼承祖業,老一輩也大都退休。個人對台灣農業的發展和困境也就毫無了解,更無興趣。很不幸和反諷地,是白米炸彈讓我注意到祖宗家業已經消失了這檔事。所以說如果因此喚起大眾對農業的關心,這個社會應該算欠他一份情。

崇高的目的不能當做掩護非法的藉口。楊的行為不合法,如果能服完應得的刑期,而不是特赦,對社會也許是更好的示範。但特赦這件事,個人倒認為是這位我並不太欣賞的總統先生,難得發揮擔當的舉措。一個人將來行為會怎樣,沒有人能打包票;不過楊這個人,但願大家沒看走眼,應該沒有再犯之虞才對。總統給予特赦,等於以國家權力作保,小民睜眼睛看就是了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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