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15日 星期二

回應:為什麼有些盜版無罪,有些仿冒有理

對也不對。

被盜版的創作者是不是富得流油,並沒有絕對關聯。拿我熟悉的軟體業來說,像微軟那種公司萬不得一,大部分都是競競業業賺辛苦錢,盜版猖獗的確會侵蝕不少利潤。只是這些年來業者也學乖了,因為取締盜版並不是免費的,除非有把握取得高額賠償,光打官司就可以倒店。其實使用盜版的多半是小卡,石頭裡搾不出油來。聰明的業者反而用試用版、免費版來討好這些潛在客戶,希望有一天他們付得起的時候,不會跑到對手那邊去。對業者來說,與其把小規模的盜版當作搶劫,不如看作廣告費來得實在。

當然,對文字、音樂等創作,這種模式未必適用。不過也應該可以有所啟發才是。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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