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

UDN Blog 迴響集錦 ── 蘋果蘇打

 

生態在改變,傳播媒介的巨大變化,必然帶來新的商業模式,不能適應只有退出。網路成為發表平台,幾乎是不可逆的趨勢。國外有些還算成功的商業模式,如iTune,雖然未必適用於本土,但未來不朝這個方向開發耕耘,死抱著傳統市場,大概都只有收山的份兒。


倒沒看過「艋舺」的預告片,不過假使預告片成了戲院版的「精華」,NCC是該管管,否則分級制度豈不形同虛設。還是罵髒話已經算是普遍級?
這是商家的責任。不過,如果是准許在電視播出的廣告,一般會避免使用觸犯分級制度的畫面,倒不見得輔導級電影的廣告,也不能在公開場合播放。
樓下Juno的講法,可能比較接近實務,不過我覺得放輕鬆點,有些遐想空間也不錯
回應好多,不知有沒有人提過,就我所知,對於嬰幼兒、老人,有特殊需要者,捷運有例外規定,不用受罰,詳情可詢問捷運公司。至於一般大眾,台北捷運最長不過一個鐘頭的運程,不至於無法忍受吧。飲食帶來的髒亂很難處理,大家不過是過客,給人方便自己方便,幾分鐘就下車了,何苦非吃喝不可?
以前的人無論如何都會儘量多生。我祖父那一輩,有兄弟姐妹十個,活到成年只剩七人。那年頭夭折的多,生下養不活比比皆是,和現在擔心教育等問題大不相同。
我的想法比較接近樓底下的紅駝,別去撿得了。送去警察局,就算警察杯杯有這精神,我還懶得做筆錄呢。不過,真有人做這種事,還是要嘉獎一番啦。
那個是...老闆秘煉的百毒卻邪湯,不小心端出來露饀...
有點難為情,看到那個標題的第一個念頭,是對老婆說:不如直接問我「烏」字怎麼寫吧。過兩年大概會直接寫成ㄨ。
當代藝術家何其幸運,有機會在入土前得到讚賞,甚至實質回報。

如果是我,會建議老畫家,對網路上的匿名謾罵一笑置之。


個人比較傾向樓下Juno的看法。這些小傢伙做事之前,並沒有動用他們未成熟的大腦皮質稍微考慮一下。也許平常做些不三不四的事情,PO上網根本沒有人看;那曉得好死不死,突然間就獲得自己的十五分鐘。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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