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9月3日 星期日

回應:律師與蟑螂


這是制度設計和角色扮演的問題。

即使我們不喜歡,但發現真實和追求公正,從來就不是那麼顯明容易的事。美國司法制度,以及愈來愈偏向美式的台灣司法,執業人員的工具化,也就是制度性的抽離人性,即使矯枉過正,也是經過痛苦錘鍊的結果。因為人性,才是扭曲司法公正的根源。

這樣的制度下,律師看起來難免都像蟑螂(其中有些可能根本就是)。但任何制度都很難十全十美。我們看包公判案大快人心,然而史上判官及得上包拯的找不出幾個,大多數的名聲可能還令蟑螂蒙羞。良心、正義這種東西可以期許,但無法依靠它們使系統運作;畢竟司法系統的零件--法官、律師、檢調等,就沒有幾個是完美的。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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