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

《回應》廢死爭議/誰的人權比較重要?



廢除死刑做為一種理想,需要打開的結還很多。像這種無從教化,沒有自新可能的反社會份子,一旦出獄就會再犯。這類型罪犯若處以終身監禁或入精神病院治療,其中部份會偽裝改過向善,爭取獲得假釋。出獄後一段期間,就有人又要遭殃了。

已廢除死刑的國家地區,對於這種人,判決至少都要加上一條「不得假釋」,以確保永世與社會隔絕。但其實只要這種人存在一天,對社會就是威脅。也難保在漫長的監禁期間,會不會因各種理由被放了出來。

在我看來,這是廢除死刑的一個盲點,或者說,死刑仍可接受的理由之一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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