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

回應:廢除死刑是為了省錢


說出那種話,官是很難做下去的。

不過廢死刑可以省錢倒也是實情。台灣經常看到更審十七八次的案子,因為判不下手,又不好縱放。其實贊成廢除死刑的理由當中,也有這麼一條,只是說法比較冠冕堂皇,叫做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。

「所有重大犯罪被害者或其家屬」,每次看到「所有」這兩個字就很害怕。範圍如何界定?把時間拉長來看,我們每一個人,都可能是潛在的受害者。

譚老的話說到我心坎裡。

王清峰充其量只是基於信仰和理念,不願執行死刑。看不過的,可以請她走人,沒有必要人身攻擊。什麼「魔鬼」、「一人一信送她下地獄」都說得出口,基本修養不知在那裡。老實說,在電視上看到白冰冰的樣子,真的很懷疑魔鬼站在那一邊。

「庶民政治」照這樣搞,遲早變成「暴民政治」。做為人民領袖不能把持定向見風轉舵,連袖扣都不如!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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