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

撒旦在我們之中滋長

前兩天看到一則趣聞,謂「撒旦住在梵諦岡」,據稱語出教廷的驅魔大法師。這則報導本身頗有疑問,不過觀察這兩天王清峰事件發展,倒是高度懷疑,撒旦或許其實住在台灣。

王清峰斬釘截鐵的宣告,惹惱一堆反對廢除死刑的人。這沒什麼不好,一個政策在暗地偷偷摸摸執行,本就不是民主政治的常態,掏出來訴諸公論是應該的。可是排山倒海而來的反對聲浪,很快就摻雜許多負面語彙。有人說她向魔鬼靠攏,有人罵她偽善,還有人發起一人一信送她下地獄。不禁令我懷疑,藍綠傾軋多年,台灣人的字典裡是不是只剩下惡聲惡氣?

王清峰何許人也?婦女救援基金會創辦人,紅十字會監事,長期關懷弱勢,伸張人權,馬政府因其清譽,敦請出任法務部長。如果她偽善,台灣稱得上善人的恐怕也沒剩幾個。不願簽署行刑,是出於理想與信仰的善念。你可以認為做一個法務部長不適格,請她下台,但沒有必要口出惡聲。向魔鬼靠攏?魔鬼說不定還要請她走遠些。更不要說把人家願入地獄的菩薩心腸曲解,搞什麼一人一信送她下地獄。這些人是怎麼了?你們以為地獄,是像魔獸世界那種地方嗎?


就連李家同教授寫文章談寬恕(如果我被殺!),居然也有人大聲撻伐。寬恕是一種境界,一般人本就難以達到。受害者的家屬,有些能寬恕,能走出傷痛,有些不能。不能寬恕並不需要歉疚,只是需要多一點協助來度過。我相信寬恕才能真正療傷止痛,雖然很難做到。有人說死刑也能,我存疑。

一再聽人說:「你不是受害者家屬,不瞭解其感受,不能夠代他們發言」,還有人主張政府制訂政策要徵詢受害者家屬的意見。且不說開口說這種話的人,有幾個是受害者家屬,能有多瞭解其感受,而照他們自己的邏輯,又有什麼資格發言。我必須在此直言,這類主張完全是濫情

法理上,人民讓渡自己私刑報復的權力,由國家主持正義,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。受害者及家屬的遭遇值得同情,但他們的感受如何,不能也不會是制訂法律、政策的唯一依據。死刑存廢完全是公共政策問題,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或家屬,每一個人當然都有發言權,與感受如何無關。

雖然我為王清峰的遭遇不值,但我缺乏她那種悲天憫人胸襟,對死刑的看法比較實際。我相信總有一天,死刑會跟隨過去曾經出現的種種慘酷刑罰,走進歷史的灰燼(註)。不過在沒有更好替代方案之前,恐怕是必要之惡。法律是國家與人民全體的契約,如果多數民意認為應該執行,而法務部長不願簽署,那他只能離開那個位置。然而這並不代表王清峰的理念是錯誤、甚至邪惡的。事實上正好相反,只是大眾一時還不能接受罷了。

期許大家(包括我自己)在討論問題的時候,能撇開情緒,避免口出惡聲、冷嘲熱諷。專注於問題本身,而不要多所牽拖。別讓所有公共政策,都陷入如同藍綠對抗、統獨紛歧的僵局。當大家彼此詈罵、臉紅脖子粗的時候,要小心,撒旦正在我們之中滋長。
當這個社會真正能夠理性面對問題,或許才是討論死刑存廢的時機。



註:死刑可以更精彩一點。發表這篇自開格以來血腥味最濃厚文章的時候,並不期望多少人讀得下去。法律與刑罰的發展史,不是這樣一篇短文所能涵蓋的。總希望讀過以後,大家能靜心思考所謂「世界潮流」的意義。
多少殘酷的刑罰,已經消失在歷史長河。真要靠死刑嚇阻犯罪,大可以考慮把一些老祖宗的法寶撿回來,怕的是現代人不容易接受而已。
 


原發表於Jeff & Jill的窩,2010/03/14 10:55:29


《以下留言與回覆,來自 聯網

01.  chh999  2010/03/14 17:35

撒旦一直都存在的

我覺得有些部分有那麼一點不認同....
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或家屬,每一個人當然都有發言權,與感受如何無關!

雖然我沒有像白冰冰等受害人的經驗,但是我認為....感受這兩個字不可能輕易地從記憶或從生活中抹去!因為我們也是人呀!

也就是因為這樣,所以有人因此犯罪殺人,例如舊情人的劈腿;也因此有人感受親人天人永隔的哀痛!這些都是感受的一部分!

人權團體總是把世界美化的太理想,有些事情是必須建立在很穩定的物質生活上!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是套很
完備的理論,我們可以這樣看,有些人已經發展到"自我實現需求",就像王清峰這樣的人;有些人還停留在"生理或安全需求"階段,這種人太多了!你要如何渴望在某個議題上能整合出相似性的想法?

期待與要求受害者能寬恕他人的罪孽,是似是而非的想法,也絕對不是"自然人性"的一部分,更不符合人類長久演化以來的"公平與正義"...基於文明的發展,我們才漸漸擁有這些能稱為人的人性,但不代表這是普世價值!
在地球的許多地方依舊原始,在台灣貧富不均創造了許多問題!有很多生理需求未滿的人,你很難希望他們能了解生命除了活下去之外,還有其他事情!對他們來說,就像昨天新聞報導為父罵子女畜牲是一樣的道理,他們是兩種世界的人!

王清峰會被批判成偽善,我能夠理解的!或許他是這個社會的先驅者,但是他不了解這個社會還處於怎樣的狀態,就是因為他不了解他人的感受罷了!特別是他處在那樣的位置.....

這個社會不可能真正理性,因為每個人都會認為自己才是對的!即使在國外廢死刑的國家,這樣的議題也沒有中止討論過...而這個世界也絕對不會有善惡分明的一天,我想這才是神的意旨,我認為神不會創造一個人權團體眼中的理想世界,那是荒謬的!也因為這樣人性才有更多的可能性!


格主於 2010/03/15 01:00回覆

謝謝指教。

格主於 2010/03/15 18:58回覆

補充一下。其實你的觀點我大致同意。我不是唱高調的人,認識現實侷限是職業病;只不過我同時也是無可救藥的樂觀派,相信設定高一點的目標,就有實現的可能。說的雖然是自己,但是人類的進步,常常也是一點一滴累積出來的。

關於「與感受無關」那段,是針對某些「不是受害者,就沒有資格說話」的過激言論,並不是說受害者或家屬的感受不必理會。實際上對受害一方的撫恤照顧甚至補償,應該是和死刑存廢至少同等重要的另一課題,可惜討論的人不多。

寫這篇文章的動機之一,是覺得有些人無意間將自身感受代入他人情境,譬如將自己想像中受害者或家屬應有的感受,當做事實來討論。又往往過度推論,以為若是別人做出某種與己不合的主張,就必定無視於自己所見的那一塊。

關於後者,很抱歉,不是針對你,但關於王清峰不瞭解他人感受那段,是相當常見、而我不以為然的看法。王清峰並不是生來就當部長,在她擔任律師,長期援助雛妓、受暴婦女,捍衛她們人權的那些日子,對社會黑暗、人性醜惡那一面的接觸與認識,我不知道比你或一般大眾如何,但肯定比我要直接深入得多。對受害者及家屬的感受,王清峰真的不瞭解嗎?還是因為她主張廢除死刑,才被人戴上這頂帽子。

為什麼清楚瞭解被害人的感受,仍然要做如此主張,這是大家可以思考的。



02.  chh999  2010/03/15 20:46

打標題真麻煩!

我之所以沒那麼樂觀,只是因為過去的歷史以來,人類的世界從來沒有真正到那樣美好的的境界,既然世界由神所創造,為甚麼不是個伊甸園?當然我不想引用神學派的說法,只能說神學的說法是種意境與暗喻!當然這不是討論重點,我只是很單純的認為美好與醜陋同時並存,才是神的境界!基督裡的純善如果沒有惡的話,是不可能開花結果的!套一句簡單的話,蓮花出淤泥而不染!

死刑的存廢本來就是依時代不同而有不同的爭議,在黑暗的時代,我想不太有人會光明正大討論這樣的事!而死刑也絕對被認為所需,在古代的死刑是為了鞏固權力核心,恫嚇人民的手段,而且常常公開處刑,極為殘暴!而現在這個時代,也因為比過去富裕昌明多了,生活水準達到一定層度,自然而然人們心靈會開始往上走,問更多的問題與可能性!

不過啦!文明的表現有時也敷淺的很,人類就像是披著羊皮的狼,隱藏在底下真正的本性隨時都會跑出來一樣!我常常用前幾年的卡崔娜風災來試想,有一天人類世界面臨這樣的災難,究竟有多少人也會變成那樣....

世界本來就是完美地不完美,我只是覺得死刑現在還存在,也許是醜陋的,但也必然有其演化上的意義與理由,存與廢是可以討論,也許有一天我們國家順應世界潮流將它廢了,並不代表遙遠的未來,它不會再出現!該捫心試問的是,在人性這塊領域上,究竟我們能做甚麼....只是單純制度上的改變,對人類...毫無實質的意義!

至於王清峰的事件,個人也單純表示,他跟許多人活在不同層次的世界,不同世界的人想法差異之甚,只能說難以有交合而已!站在她的立場,我認為他很有自己的理念很好,那不是錯!只是既然身為國家政務官,就得依法行事,這無法妥協!

站在那些被害者的立場,我不認為白冰冰真的完全釋仇了!事實上他被仇恨蒙蔽的很...我能理解,也能了解一個人的理智是無法配合他的情緒的!對他們來說,他們當然會認為王是個偽善者,那樣的感受我也很清楚,畢竟我也是個人,該有的情緒我都會有...我只是認為,你可以表述寬恕是大愛之道,但是你不能要求每個人都可以輕易接受那樣的觀念與想法!對於被仇恨蒙蔽的人,你講再多話只是更惱怒人們的情緒而已,而非安撫!與其如此,不如閉嘴更好!

像李家同的那篇文章我也看過,我只能說,不需要說那些那些看起來很冠冕堂皇的話,有很多事情,碰到了,你才會發現不一定跟你想法一樣!神也不會按照你的想法來走的!

那時候,你才會開始認識真正的自己!

其實多年前當我看王進興準備被伏法的最後那一刻,如果白小姐願意放下心中的執著,我必須要說,那一刻我覺得他蠻安詳與踏實的,如果你願意的話...一個死刑犯臨走時都可以這樣子,我也希望你不要抱有遺憾的!雖然說寬恕很難,但是放下會讓自己舒服一點的!

可別把我當成是贊成廢死刑的人喔~~基本上我不認為時候到了!別因為為了跟國際接軌而削足適履...台灣人最喜歡這樣了!唉...

格主於 2010/03/16 01:18回覆

哈哈,我之所以樂觀,是覺得進步空間還很大。現在的世界不完美,想辦法改善嘛,咱們工程師才有飯吃。

所以我也不在意人家拿些很難做到的事唱高調,只要他不強迫大家照著做。創造一點想像空間,所謂有夢最美,總是比惡言詆譭、製造紛爭要強。李教授說的境界,將來未必不可能,只是在台灣,呃,努力空間實在還很大。

白冰冰顯然放不下仇恨,不過這無法苛責,人家承受著難以言喻的傷痛。我若置身相同情境,不會比她高明。只是旁觀者沒有必要跟著喊燒。國家政策由精神亢奮的人決定很危險,弄不好就成了暴民。

再次感謝你提供見解。不好意思,要睡了。



03.  Wendy  2010/03/17 15:46

還蠻中肯的!

死刑爭議 王建煊:寬恕莫用錯地方

死刑定讞被告執行與否,引發爭議。身為基督徒的監察院長王建煊今天投書媒體指出,寬恕不能無限上綱,用錯地方,法官如判了死刑,就應依法執行。


王建煊投書表示,最近大家常談寬恕,要廢除死刑,甚或對已判處死刑者,故意不執行;也有人為文,說如果有人殺了他的家人,會饒恕殺人犯。這當然是了不起的,也符合聖經的教導,但這些都是由個人出發的饒恕。


他說,檢察官仍會對殺人犯提起公訴,交由法官審判。這時檢察官不可說,要寬恕這個殺人犯,就不提起公訴了;而法官如判了死刑,「就應依法執行」。這與被害人或家屬是否寬恕是兩件事,不能混為一談。


  王建煊認為,法官在判人死刑時,心中一定是很痛苦的,法官也有寬恕的美德,但這種美德在執法時,就應擱置一邊,必須依法論罪。台灣現在有些亂,這與大家動輒好鬥,鬥得你死我活有很大關係。台灣確實需要更多寬恕,但「寬恕不能無限上綱,用錯地方」。


  他指出,很多人心裡、嘴裡講寬恕,但事到臨頭能不能誠心寬恕,可能是另一件事,因此他希望,當社會談對死刑犯寬恕時,也要設身處地,不要將這些受害人的家屬,都貶為是缺乏寬恕美德的人,當然更不能將自己聖人化。


  他表示,聖經上說愛必管教。愛台灣,壞人必須要受到管教,眾多的台灣百姓,才有免於恐懼的自由。至於這種愛的懲罰要到什麼程度才恰當,例如要不要有死刑,這是可以討論的。

格主於 2010/03/17 19:35回覆

王聖人講話合我胃口

眼望雲端,腳踏實地。寬恕是崇高的境界,廢除死刑是理想,不過在我們能飛之前,還得在地上找路走。我只是希望大家平心靜氣,罵來罵去於事無補。



04.  Qoo  2010/03/17 22:34

不能將自己聖人化!

不能將自己聖人化….這大概就是那些自認高尚的清流人士犯的惡吧!


格主於 2010/03/17 23:35回覆

酷......嗯,花季開始了,天氣好去散散心吧!


05.  qoo  2010/03/21 14:23

沒有人是上帝就代表沒有人可以說"該"或"不該"了!

沒有人是上帝就代表沒有人可以說"該"或"不該"了!

壹週刊460期的罪與罰
我認為寫的不錯!
閣下可以買一本回來看
在網路上只能找到這一篇類似的

罪與罰
 
【聯合報╱黑白集】 2010.03.13 02:35 am 
 
王清峰請辭獲准,這是合理的發展。因為,王清峰不是人權律師或立法委員,而是法務部長。

倘是人權律師或立法委員,她可以大力倡議廢除死刑;但作為法務部長,她雖仍可維持廢除死刑的理念,也可在令准執行死刑時,依法加重斟酌,但她卻不可僅依自己的政治信念,而一律停止死刑之執行。因為,法務部長必須「依法行政」,而不是依自己的「理性與寬容」來行政。

王清峰後來解釋,因為有十幾名死刑犯尚在聲請釋憲程序中,因此暫緩執行,這應當是依法可以接受的說法;但王清峰原本所宣示的立場,卻是她根本反對死刑,所以拒絕令准執行死刑,更稱「任內絕不執行」,這就不是法制賦予法務部長的權限了。

「罪與罰」原本即是人類社會中極為複雜的人文議題。法律若容許人們擁有槍枝,在正當防衛下,被害人甚至槍殺加害人亦無罪罰;換句話說,此種法律觀點不啻容許私人因正當防衛而執行「死刑」。再以宗教理論的「地獄說」言,罪人無論在陽世是否受罰,亦不能免於地獄中極端殘酷之懲罰,這可謂是「死後之刑」。

民主自由如美國,文化淵源近似如日韓,皆迄未全面廢除死刑;可見罪與罰的辯論,其實是相對的,而非絕對的。王清峰身為法務部長,將個人信念凌越國家法制與社會共識之上,她的辭職,毋寧乃是必然之理。

但是,這卻亦不能抹煞王清峰是一個鮮明的人道主義者,她因主張廢除死刑而請辭獲准,也算是求仁得仁。


格主於 2010/03/23 22:08回覆

謝謝你的補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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