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7日 星期六

忠誠度乃誅心之論

忠誠度其實是誅心之論。一個人是否忠誠,應該打幾分,既不會寫在臉上,也沒辦法用考試區分高下,只能形式審查。社會觀感更是籠統,代表的可能只是若干喇叭筒的觀感;不搞個公投,也不知民意的實質走向。個人以為,法律條文十分明白,有爭議就上法院解決;倘若連法官都認為有疑義,再談修法不遲。

這種每天爆一點料,攻擊官員忠誠度的手法,根本只是少數立委博版面、提高曝光率的技倆。立法委員所司何事,何不提幾個修正條文,讓大家瞧瞧有沒有道理,上不上得了枱面。否則誅心之說無限上綱,到頭來一定會誅連九族,官員自己撇清都還不夠。不信嗎?自由時報某些評論,攻擊馬英九女兒是美國人,不是一兩天的事了,可以去翻翻看。媒體炒作已經很無聊,身為公民還要隨之起舞,日子真的過得太閒嗎?

法律條文不可能鉅細靡遺面面俱到,更何況忠誠與否,法律只有事後追懲之效。除了服公職必要的身家調查以外,能預防的只有「信任」二字罷了。在野黨叫得義正詞嚴,其實只是表達「我不信任你」而已,而那是天經地義的事。人民若看不透這點,只有被政客唬弄的份。

用力給你鼓鼓掌。這點事也可以吵這麼多天,立法院真的太閒。報載近日委員會無法案可審,我本來懷疑立法委員的效率怎麼突然高了起來,看樣子是真的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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